为规范武汉汉欧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欧陆港公司)集卡车租赁行为,提高集卡车辆运营效益及业务开展的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汉欧陆港公司结合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武汉汉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持有资产所涉及的牵引半挂集卡车)的资产评估结果,现根据相关规定流程对2台牵引半挂集卡车开展公开租赁进行比价,特此发布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汉欧陆港公司牵引半挂集卡车租赁
二、项目期限:2024年4月2日—2025年4月1日
三、项目租赁费用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名称 | 月租赁费(含税)(月/元) | 年租金 (含税) |
1-1 | 鄂AEV580 | 豪沃牌ZZ4257V324HE1B
| 4877.79 | 58533.50 |
1-2 | 鄂A9Q46挂
| 华骏牌ZCZ9400TJZHJE
| ||
2-1 | 鄂ARU628
| 豪沃牌ZZ4257V324HE1B
| 4877.79 | 58533.50 |
2-2 | 鄂A5J40挂
| 华骏牌ZCZ9400TJZHJE
| ||
合 计 | 117067.00 |
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交纳保证金(每台车30000元),视频监控(每台车每月100元)、ETC费用(以实际路费为准),租金、监控、ETC费用以季度结算。出租方缴纳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
四、项目要求
1、承租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在租赁期间需安排具有符合从业资格并具有一定经验的驾驶员驾驶车辆。
2、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承租方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3、承租人在租赁使用期间因不正确使用车辆,造成车辆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承租人报价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4、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六、比价原则
本次租赁比价由汉欧陆港公司现场操作部负责,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名承租人。当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时,比价文件将根据比价文件的其他内容参考确定承租人。
七、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资料请于2024年4月22日17时前送达汉欧陆港公司(报价表须密封盖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1998号综保区大厦7楼,联系人:张先兵,联系电话:15826894619。
武汉汉欧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